党委统战部

关于宗教中国化问题的若干思考

发布日期:2020-07-29    浏览次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解决宗教中国化“化什么”“怎么化”“谁来化”的问题,是新时代赋予宗教工作的历史使命。

一、宗教中国化“化什么”

1.坚持中国化,彰显“时代化”

宗教中国化体现在爱国爱教,在各教之间形成共生共荣、互尊互学的良好风尚,在政教关系上坚持政主教辅、政教分离原则,在处理社会关系上开放包容、慈善仁爱等。要体现时代特色,增强政治认同,在宗教观念、制度、组织上主动适应社会,始终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守法持戒,明白国法大于教规、法律高于戒律,正确处理修身、修行与宗教治理的关系,倡导遵法、持戒、守戒的道风。倡导优良传统和崇高美德,引导宗教界增强爱国情怀和爱国热情,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爱国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

2.吸收本土养分,促进中国化

宗教中国化是宗教不断适应社会的关键所在。佛教在传入中国的2000多年中,在中国化道路上风雨兼程、几经嬗变,最终形成了禅宗等八大中国化宗派,使其烙上了中国化的鲜明印迹。明末清初,伊斯兰教通过“以儒诠经”活动,把伊斯兰教经学逐步培植在中国土壤中,形成了中国化的伊斯兰教。历史证明,外来宗教只有吸取“本土”养分,才能坚定中国化的信心,走好中国化的道路。

3.积极阐释经典,倡导“和谐化”

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思想体系,是宗教中国化的理论基础,科学合理的教义阐释,是实现宗教中国化的有效路径。要支持引导宗教界在理论上建立多元包容、求同存异、和谐共处的和谐包容信念,形成海纳百川、主动融入的“和谐化”共识,实现宗教思想的“中国化”。要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注入“中国元素”,推动宗教自觉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浸润。同时把宗教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挖掘阐释好,并加以转化和发展。

二、宗教中国化“怎么化”

1.因势利“导”,强化政治共识

加强思想引导,推进政治认同。咬定宗教中国化方向核心要义,从思想引导入手,通过教育培训、座谈会、巡回宣讲等形式,推进宗教界政治认同。如,开展“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有效推进宗教界政治认同,推动宗教中国化行稳致远。

引导经典阐释,推进共识融合。坚持以经典阐释为切入点,使各宗教成为“中国宗教”,而不是“宗教在中国”。要引导宗教界以中国风格为导向,把中国特色体现在宗教制度建设、宗教活动方式和音乐服饰建筑上,坚决抑制“去中国化”。要积极阐释宗教经典,通过举办“讲经弘法”“神学思想交流”等活动,用中国方式诠释教义和表达信仰。

注重发挥作用,推进自我适应。团结带领宗教界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推动宗教界不断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加强教风建设,大力弘扬慈悲、圆融、仁爱、宽容、中道等情怀,依法开展宗教慈善公益事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

2.以文化之,浸润中华文化

文化自信是民族强盛持久的力量,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历史经验表明,只有充分尊重中华文化、融入中华文化,宗教才能立根生长。

以济世利人美德融入中国化。人无德不立,教无德不兴。要把宗教教规教义与中国社会传统的仁爱、民本、诚信、正义、大同等道德规范相结合,形成适应传统、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宗教伦理道德体系,努力建设道德型宗教。要加强宗教界道德教育,着力匡正教风,引导宗教界正确看待现世与来世的关系,弘扬尊老敬老、节俭养德等优良传统。

坚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场。“和而不同”“有容乃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是构建积极健康宗教关系的文化基础。要支持各宗教深入研究宗教与传统文化的关系,注重与传统文化相结合,共同把传统文化发扬光大。要正确处理宗教关系,不搞唯我独尊,防止排他倾向,凝聚共识,弥合分歧,共同营造五教同光,共致和谐的生动局面。

3.以法治之,提升法治水平

以宗教工作法治化保证宗教中国化方向。要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就新形势下宗教领域问题进行梳理,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同时要围绕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4.导向引领,展现中国风采

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确保宗教朝正确方向发展,使之成为体现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的宗教。

要充分彰显新时代中国精神,深入挖掘宗教文化中蕴含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展现新时代宗教中国化风采。

三、宗教中国化“谁来化”

1.履行各级党委“第一责任人”责任

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赋予各级党委(党组)职能,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统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强化统战思维和“宗教无小事”意识,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宗教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把宗教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完善宗教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2.落实部门“分工负责”职责

有关部门要落实分工责任,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相关政策,增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本领。要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对宗教工作落实情况加强日常规划、指导、督查。党委统战部门要主动担当,切实负起做好宗教工作的职责,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协调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推动解决一些宗教领域重大问题,共同做好宗教中国化引导工作。

3.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作用

宗教界人士肩负宗教中国化最直接的责任。要调动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积极性,加强自身建设,强基固本,协助党和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各宗教团体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教育引领广大信教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坚持走宗教中国化道路。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工作历练提高工作水平。

4.强化乡镇村组“属地管理”职责

信教群众在基层,宗教工作重心在基层。要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明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团结带领广大信教群众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定不移推进宗教中国化。


作者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本文刊《中国宗教》2020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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